几天前,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80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(简称“国保”)迎来了50岁生日。这50年来,首批“国保”历经风雨,却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护。
“文革”期间,各地破坏文物的情况屡见不鲜,很多人担心这些“国保”的命运。1973年2月,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,逐步恢复了各地的文物保护工作。国家文物局在评估文物的损失时发现,尽管孔府、孔庙、十三陵等“国保”受到了冲击,太平天国忠王府一度还因为李秀成的“叛徒”身份被取缔了“国保”身份,但相比其他文物,首批“国保”所遭受的破坏确实要小得多。
据国家文物局2006年底的调研资料显示:20世纪60年代前后,十三陵、辽中京遗址、吉林六顶山墓群、楚纪南城址、大明宫遗址、永乐宫等先后获得了国家专项保护经费的支持。即使在“文革”的“五五”期间,国家对于“国保”的经费投入也超过了2000万元。目前,首批180处“国保”中有167处先后得到了国家的专项经费支持,累计投入超过9亿元。
1985年11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中国参加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。两年后,故宫、长城、秦始皇陵、敦煌莫高窟、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等首批“国保”成为第一批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文物。如今,首批“国保”中累计有33处被列入其中,它们作为全人类的共同遗产,受到了来自全世界的关注和保护。
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,编制文物保护规划越来越成为文物保护工作走上科学化、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措施之一。按照《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》(2000)、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》(2003)、《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》(2005)的有关要求,“国保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成为近些年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。截至目前,首批“国保”约有50%已经公布了保护规划。此外,除个别还缺少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外,首批“国保”已基本完成建立保护管理机构、划定保护范围、作出标志说明和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等“四有”工作。
然而,我们也要正视现存的种种问题,比如资金的缺口仍然很大,投入不均衡;经济建设和城乡改造不断威胁“国保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;工农业生产、人口的增加带来的环境污染,旅游带来的压力等。此外,一些“国保”单位体制不顺,文物部门没有独立的文物保护和管理权利,这样的多头管理导致责、权不明晰,从而增添了保护管理工作的难度。另外,许多“国保”单位专业人员缺乏,也同样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。
50年不短,容颜易改,岁月轮替。然而,对那些跨越了漫漫历史长河的“国保”而言,50年转瞬即逝,实在太短。让人欣慰的是:50年来,这180处“国保”得到了很好的保护,使它们得以延年益寿;希望我们今后做得更好,让它们永葆青春。